這個部落格名為「我寫故我在」,所以我已經不在很久了XD。
很久沒有發作的厭食的現象又再次湧了上來。
最近心頭常有的鬱結感在開完庭之後迅速膨脹,非得買瓶果醋才能下嚥。
醫師朋友曾告訴我,他開業的地方很多都是社會中下階層的人物,而我回應,他的工作和這些人只是短暫的交集,而我雖然也終究只是個過客,但往往能在他們人生的重要關卡中參上一咖,所以對於小人物的喜怒哀愁,有更多機會的深刻體悟。
少年事件的當事人,往往都是來自破碎家庭的孩子。這一次,少年在外頭惹事,從事廢五金回收的爸爸每次開庭必到,總是一臉焦慮。少年因為從小跟阿嬤住在一起,跟爸爸自然是不親的,對於這個兒子,爸爸也老是無可奈何。
這次對方願意再談和解,我一再跟少年確認賠償的金額,在跟對方周旋的過程中,少年突然衝口而出說他答應賠償十五萬。我一愣,低聲跟他確認,也跟爸爸商量,少年很堅定的說他有辦法,於是便簽下和解筆錄。
下庭後我有點擔心的問他錢從哪裡來,他不肯告訴我。我想說好吧反正只要能促成和解,總算是好事一樁。
兩天後再開庭,問少年有沒有把錢帶來,他說在爸爸那裡,是爸爸籌的錢。我問他不是說自己有辦法嗎?他說時間太短一時湊不出來。
我有點生氣跟他說,你自己答應的事,做不到、沒有把握,為什麼要答應?答應了之後是別人在幫你收拾殘局,你都不用負責嗎?
爸爸突然跟我說希望和解金額可以減少,我回說不可能,你以為法院是你可以開玩笑的地方嗎?簽下去的和解筆錄要怎麼反悔?爸爸還是再三懇求希望能變更一下條件,我只好答應幫他試試。
唉。
每個人的人生都有他要面臨的功課,對於每天在社會上辛苦討生活的小人物來說,十五萬是如何的天價,竟是可以信口承諾!開了支票卻要別人兌現,這種完全不負責任的性格真的讓我無言。有時心一橫,不免任性的想著讓你去感化教育也好,知道日子難捱或許能對你的觀念稍有改變,但這終究不是我能決定的事。
面對自己一廂情願想要伸以援手的人,此刻,我亦無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