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尊重和同理心,真的很難嗎?

「要能夠正確的理解並且想像別人是如何走到今天這一步,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幾個月來,這句話一直迴盪在我心裡。

所以,我從不去過問結褵十年膝下無子感情甚篤的夫婦,為什麼沒有小孩,我也從不問跟我一樣年紀一樣單身的男女,為什麼還不結婚?為什麼不交男女朋友?或是妄下評論指著他說:「你一定是眼光太高!」、「我看你這年紀只能找離過婚的對象了。」(真的有人這麼跟我說過)

每一個問句,每一個評論,都有可能是一把揭開他人傷口的利刃,把他心碎的過往再度掀開,逼他再重複一次那生命軌跡中的悲傷

那些有著嬌妻美眷的人不能理解為什麼有人要花錢娶外籍新娘,人生勝利組會對新移民下一代的教育皺起眉頭,所以要他們不要生太多、不要教他們發音不正確的英文。同樣的,法庭上高高在上的人們大概也不能理解,站在下面的被告為什麼會做出刑法所不容許的事,為什麼不按照常軌在這個社會上好好生存,所以你今天來到這裡,就是該死。

會有這樣的感慨,是因為今天下午三點多,助理接到一通電話要我「現在」「立刻」趕過去開庭。我當然沒有辦法過去,而且我也知道去了準沒好下場。
========
話說幾週前,我臨時接了一件刑事偵查中辯護的案件,被告跟我說,搜索票上的姓名不是他,他不知道為什麼會到他家搜索,而且員警一開始就壓著他,是搜索結束後才要他簽一個同意搜索的同意書。

這個搜索過程一聽就是有疑問的,如果搜索的程序不合法,那麼這次搜索扣押到的證物就很有可能不能拿來做為審判的證據,這可是茲事體大。於是我要求提示搜索票,好讓我確認一下上面記載的內容,而對於搜索過程是否有其他如同被告爭執不合法的地方,則請求勘驗搜索當時的錄影光碟。意思是希望能夠請偵辦這起案件的長官把光碟調出來好好的看一次,看看過程中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看過搜索票,我想這次搜索沒有違法,但對於勘驗光碟一事,坐在上面的人突然對著被告說:「你確定你還要我調查這個證據嗎?你要是這樣堅持的話,到時候勘驗出來搜索過程是合法的話,我就要認為你犯後態度不佳!」

被告聽不懂,回頭看著我,我忍不住回話:「庭上,這是正當法律程序應有的保障,這跟犯後態度不佳不能拿來相提並論吧?」(搜索過程有沒有違法,當然要確認呀!)

他大聲了起來,對我說:「這當然是犯後態度不佳,我為了要去調查他這個證據,壓縮我辦其他案件的時間,這當然是浪費司法資源、浪費訴訟資源,這當然是犯後態度不佳!」

我看他很生氣,為了緩和一下緊張的氣氛便說:「今天在搜索現場的人是被告,我們都不在場,那是不是等勘驗了之後我們再說?」他恨恨的一個字一個字的像是咬著牙說:「大律師,偵.查.不.公.開,我沒有必要也沒有義務讓你看光碟!」

「喔,庭上您誤會了,我沒有要看光碟,我只是說我們都不在現場,那等您勘驗過光碟之後再說吧!」其實你要是覺得沒有必要,不想調那個光碟出來看,我也拿你沒輒。

也許在他眼裡,這些犯罪的人就是活該,而穿著律師袍站在他眼底下的我為他辯護,就是該死,依照法律請求調查「可能」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就是在增加坐在上頭的他的工作量,罪該萬死。我回去之後想了想,還是決定寫一個狀紙,告訴他主張法律上明訂的權利並不能跟犯後態度不佳畫上等號,否則每個一審被判有罪的人只要上訴全都是犯後態度不佳。而且你明明在開庭前才跟人家說可以請求調查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這項權利告知難道是講假的嗎?

我沒有說你不可以對被告大聲,你當然可以有你的偵辦問案技巧,但是能不能多一點同理心?能不能多一點尊重?今天有律師在場,你都可以這樣大言不慚的說因為調查這項證據壓縮你辦其他案件的時間,那如果沒有律師在場呢?你是不是直接記明筆錄要被告撤回這項聲請,然後直接要他簽名,也不管他懂不懂,知不知道你在講什麼?如果你認為這項證據調查沒有必要,也可以明講,甚至不必明講你就默默不去調就好了,也不必拿這種路人皆知的「偵查不公開」來羞辱我或嚇唬我吧?

對律師不客氣的法官、檢察官的確是有,有時候我可以理解,但有時候真的沒有必要。你們高高在上,一介草民如我,受當事人託付為他爭取權益,你可以不認同,但沒有必要這樣羞辱我。說穿了,應屆就考上司法官和律師雙榜的老師曾經說過,你只是比人家會讀書、比人家會考試、比人家運氣好,對,我知道你很努力才坐得上這個位置,但是站在下面的人不見得就是該死,他沒有你聰明,沒有你會讀書會考試,他為什麼會成為今天的他站在這裡,聽你充滿氣勢的說著一些他聽不懂的話,你不知道也不必知道,但可不可以多一些尊重?可不可以多一些同理心?可不可以注意一下,我也是有讀過法律才能站在這裡的,好嗎?

遞狀之後兩天,我便接到了那通要我臨時去開庭的電話,我想是那張狀紙激怒了他,才會臨時打電話來把我叫去,擺明了就是要我去讓他罵一頓,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我不懂,也許身為魯蛇一族,讀的又是經過認證的私立小爛校的我,也同樣無法理解一路走來都是人生勝利組的佼佼者、天縱英明的菁英們到底是怎麼走到今天這一步的吧!

還是應該要趕快解除委任,我想。

沒有留言: